BOT

萬國法律事務所自創所以來,向以提供客戶全方位服務為宗旨,尤其在工程訴訟、仲裁及投資方面具有豐富且特出之 經驗,並經常將爭訟經驗回饋於工程管理及營建投資方面,向來素獲好評。

民國八十年代初期,萬國法律事務所發現政府在推動公共建設時,經常面臨經費短絀問題,並積極規劃開始引進民間 資源參與公共建設,當時萬國法律事務所即開始投注人力研究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相關法律問題,我國政府於民國八十 三年十二月五日制訂公布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此係我國公共建設交由民間辦理之濫觴,萬國法律事務所自民 國八十四年六月起,即不斷將相關研究成果對外發表,使萬國法律事務所成為我國法律事務所中最早開始一系列研究 相關問題之事務所。

萬國法律事務所結合豐富之工程爭議處理經驗,以及對於投資法令之嫻熟理解,開始協助政府及民間投資人推動、參 與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相關事宜。萬國法律事務所曾擔任交通部高速鐵路局之常年法律顧問,並參與台北市政府台 北車站交九用地BOT開發案之規劃事宜,同時亦辦理多件焚化爐投資興建案。

民國八十八年六月起,政府開始規劃推動台北港貨櫃儲運中心建設工程,萬國法律事務所協助政府進行招標、協商及 進行議約等相關作業,對於重大交通建設之獎勵民間參與案件,有不可取代之深入瞭解及豐富經驗,而本件民間機構 參與興建暨營運台北港貨櫃儲運中心案,現並獲選列為公共工程委員會二件BOT參考案例之一。

萬國法律事務所本於豐富之協助政府推動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經驗,同時協助民間業者參與投資公共工程,由於 一般投資人對於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認知有限,因此對於民間投資人經常提供投資前相關法令及經驗之說明、協 助分析說明招標程序、請求釋疑、準備招標文件以及投資計畫書等,並協助投資人與政府進行協商、議約。

另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民間投資人亦可以自行規劃方式,自提投資案與政府進行協商與 合作以推動公共建設,萬國法律事務所依據該條規定,正協助投資人辦理相關事宜,本件投資案亦為我國民間自提投 資案之最早案例之一。

萬國法律事務所本諸豐富的協助辦理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經驗,可充分與政府機關、投資人、工程顧問、財務顧 問密切合作,協助辦理相關事宜,我國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相關制度,截至今日為止,仍屬新興之工程、投資、法 律領域,萬國法律事務所本於其長期投入、關切相關法制及實際辦理案件之豐富經驗,將可提供最快捷、迅速及富有 參考價值之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