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1

文創法將修 黃牛票每張可罰30倍

鑒於近期大型演唱會黃牛文化猖獗,為遏止不法加價轉售藝文表演票券或以不正當方式取得藝文表演票券之行為,文化部將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下簡稱文創法)第十條之一以及第二十七條之一。其中,與抑制黃牛文化相關者為第十條之一。

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1. 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百分之十之對價販售或代購者,按票券張數,處每張票券價格之五倍至三十倍之罰鍰。
2. 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及其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致損害購票公平性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3. 主管機關於實施調查或取締時,得洽請警察機關派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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