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1

本所陳黛齡合夥律師於12月1日在對中國銀行位於香港之Corporate Finance Department and Legal Department 演講台灣法及銀行實務關於擔保之提供及實行

本所陳黛齡合夥律師於12月1日在對中國銀行位於香港之Corporate Finance Department and Legal Department 演講台灣法及銀行實務關於擔保之提供及實行。
上一則 回列表頁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