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國法律基金會為獎勵外國籍法曹專業人士(包含律師、司法官、檢察官)至萬國法律事務所進行短期研修,並促進國際交流,特設立萬國法律國際交流獎助金。2026年度獎助金自2025/7/1起至2025/10/31止開放報名,申請要點請參考附件(2026年度萬國法律國際交流獎助金申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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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萬國法律國際交流獎助金申請要點
萬國法律基金會(下稱「本基金會」)為獎勵外國籍法曹專業人士(包含律師、司法官、檢察官)至萬國法律事務所進行短期研修,並促進國際交流,依萬國法律國際交流獎助金設置辦法(下稱「本辦法」)對獲獎助人發放獎助金(下稱「本獎助」),爰依本辦法第5條制定2026年度萬國法律國際交流獎助金申請要點(下稱「本要點」)。
一、申請資格及條件
(一)本獎助2026年度獎助人數上限為3名。
(二)申請人之積極資格如下:
1.依本國法為成年人並得有效為法律行為。
2.取得執業當地國律師、司法官、檢察官完整資格、或已通過外國相關司法考試但尚未完成實習者。
3.對台灣法律及文化有高度興趣。
(三)申請人之消極資格如下:
1.曾受執業當地國律師、司法官、檢察官懲戒。
2.曾受刑事判決有罪確定。
二、待遇、義務及應遵守事項
(一)申請人經審查通過後(下稱「獲獎助人」),得於依申請書所載之預定研修期間至萬國法律事務所進行短期研修,
其待遇如下:
1.每月新臺幣6萬元,於每月十五日發放,如遇例假日,則提前至前一營業日發放,最長以三個月為上限。
2.除前款之獎助金外,本獎助不補助機票、台灣境內住宿及交通、保險。
(二)獲獎助人於受領本獎助金期間內之配合事項如下:
1.應就與民主法治、司法制度、社會公益、經濟發展、高科技法律或萬國法律事務所指導律師建議之法律議題,秉
持法律專業素養,於台灣進行法律研究及交流。
2.於研修期間內,以英文、中文或經萬國法律事務所指導合夥律師同意之其他語言,投稿萬國法律雜誌期刊論文一
篇(字數不少於三千字)並獲得刊載(將另由萬國法律基金會依規定支付稿費),題目以與法律相關者為限。
三、申請方式
(一)2026年度獎助金之申請期間自2025年7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
(二)申請人應於前項截止日前,將申請書(附件)及下表文件,以電子郵件之附件方式,寄至電子郵件信箱:
ftlaw@taiwanlaw.com。請注意所提出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將不予另行歸還。
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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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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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附件一)
請依指定之附件格式填寫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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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研究計畫書(附件二)
請依指定之附件格式,提出預定於萬國法律事務所實施之交流/研究計畫
本計畫書得以中文、英文及日文作成,字數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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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執業當地國律師、司法官、檢察官完整資格、或已通過外國相關司法考試但尚未完成實習之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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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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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審查程序及結果通知
(一)本獎助由本基金會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後,擇優者予以獎助。
(二)前項審查得書面審查及/或視訊審查為之,悉依本基金會通知為準。
(三)審查結果預計於2025年12月下旬公告於萬國法律事務所網頁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獲獎助人。
五、 獲獎助資格之撤銷
獲獎助人有以下情事者,得撤銷其獲獎助資格:
(一)申請表格所載內容或申請必要資料內容有所不實;
(二)未能如期於申請之期間至萬國法律事務所進行短期研修;
(三)獲獎助期間有違反台灣法律、素行不良、妨害本基金會或萬國法律事務所信譽之言行、14日以上無故失聯時。
六、 其他
(一)受理期間外概不受理申請,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二) 恕不接受公告審查結果前探詢審查結果。
附件
申請書(附件一)
交流/研究計畫書(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