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產地規則認定標準擬再放寬 台灣區糖果餅乾麵食公會表示認定標準過寬並指出此將造成不公平競爭
行政院為協助自由貿易港區(FTZ)招商,擬於近期再度放寬我國原產地規則,放寬重點包括:
一、凡在FTZ區內之貨品,加工價值超過25%時,該出口貨物即可以「Made in Taiwan」身分行銷全球(含大陸已開放或未開放之半成品)。
二、在FTZ區內進儲未開放之大陸貨品,在經過25%之深層加工後,即可取得「Made in Taiwan」身分,轉往國內銷售。
上述提案,行政院目前正透過工總針對各相關公司展開問卷調查中。
惟台灣區糖果餅乾麵食公會指出,依放寬認定標準之相關配套規定,將來自由貿易港區之產品若全數外銷,國內產業界固無反對之立場與理由。但依目前行政院之版本,在FTZ區內進儲外開放之大陸貨品,在經過25%之深層加工後即可轉往國內銷售,則就部分尚未開放自大陸進口之部分食品原物料而言,例如紅豆、花生等,其價格比國產便宜2至4倍,如將來經過上述加工並繳納關稅後即可轉內銷,將造成區內及區外不公平競爭。
再者,台灣區糖果餅乾麵食公會亦指出,原產地認定應有一定之認定標準,例如:深層加工至少應達35%,且加工製造後之產品稅則,亦應以實質認定,否則將嚴重破壞原產地認定規範,打壞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