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3
法務部發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
法務部表示,結合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及其所屬共計27個機關,全盤檢討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之現況,順利完成首次國家報告,於3月30日發布說明報告內容,並公布於廉政署網站「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專區」。此外,為能與國際同步,將邀請包含國際透明組織前主席José Ugaz在內之5名國際反貪腐領域專家,於同年8月21日至24日來臺審查國家報告。
法務部表示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內容涵括貪腐行為之預防措施、定罪和執法、國際合作、不法資產之追回,促使世界各國共同致力於反貪腐議題。台灣主動遵守國際規範,並進行全面性的自我檢討。例如2016年修正公布《洗錢防制法》即係回應反貪腐公約對於洗錢防制之要求。就私部門貪腐防制議題,行政院已擬具《公司法》、《財團法人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等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引渡法》亦由法務部研修中,以建立更完備之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源基礎。
首次國家報告也提出整併《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瀆職罪章,考量引進「影響力交易」規範,以及研議揭弊者保護機制、私部門賄賂法制、法人刑事責任與課責機制等,法務部及相關機關將定期對外說明立法或修法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