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4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立法院於2018年12月28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本次修正最受關注部分乃是政府代拆相關條文之訂定,針對都更不同意戶,增訂預防爭議處理機制,亦即,將都市更新計畫與都市計畫相連結,都更計畫須先送至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審議通過後,再送地方政府「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查。上開審理過程中,若仍有爭議,須強制進行聽證程序,以化解紛爭。若舉行聽證後,仍無法解決爭議,地方政府可藉由協商平台,在60天內決定拆除日期、方式、擬定安置計畫等,完成上開程序後,政府始可代拆。本次修法期望以透明、公開協商方式降低都更不同意戶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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