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擬開放大陸銀行來台設辦事處
兩岸金融業務往來日益頻繁,本國銀行包括彰銀、世華、一銀、華銀、土銀、中信銀及合作金庫等七家銀行,已在大陸地區設有辦事處。台銀、玉山及中國商銀則已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等規定,得財政部之許可在大陸地區設辦事處,但尚未得到大陸方面之核准。
基於互惠原則,政府相關部會在選前已達成共識,有意開放大陸地區銀行來台設立辦事處,目前大陸地區已有招商銀行、工銀亞洲、上海浦東發展及福建興業銀行等四家銀行,表達來台設立辦事處之意願。至於開放之時間點,仍須尊重陸委會之意見。屆時若決定開放,陸委會將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三條擬定具體辦法,財政部也會依金融業特性修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
至於本國銀行在大陸辦事處升格分行之問題,因涉及金融監理權,尚須兩岸進一步協商。銀行業者普遍期待透過兩岸互設辦事處政策之施行,能有助於大陸地區辦事處升格分行之早日實現。
資料來源: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二日經濟日報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