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年通過司法院函送《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下稱智財案件審理法)修正草案,主要修法有三大重點,包含:一、智慧財產民事事件新增多元的舉證與審理方式;二、專利及商標救濟程序改為對審制;三、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等罪第一審刑事案件之第一審改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進行 。 就智慧財產民事事件審理程序而言,智財案件審理法第18、19、28及29...
金管會考量國內集團經營模式日趨普遍,董事、監察人多由法人股東代表或代表人擔任,為落實金融機構間兼任之利益衝突控管,參酌銀行及保險業規定,於民國(下同)111年9月15日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下稱投信人管規則及投顧人管規則)部分條文,將投信、投顧納入金金分離之規範...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於民國(以下同)106年5月發布實施,原訂10年實施期間,預定於116年5月落日。危老條例之出現,係因102年都市更新條例(簡稱都更條例)經司法院大法官以釋字第709號解釋宣告部分條文違憲,其修正案置於立法院遲至107年底始三讀,故由危老條例上場救援,相較於都更冗長之程序,危老透過簡便程序、...
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自用住宅後,兩年內重購自用土地,得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先買自用住宅後,兩年內始出售,亦得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就此,稅務機關提醒,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案件,將列管五年,亦即稅務機關將不定期清查是否有遷出戶籍、出租、供營業等其他情形,如經查有前揭情形時,土地所有權人應依土地稅法第37條規定追繳原退還稅...
為防止無公司職務之金融業大股東干預公司經營,銀行公會7月底理監事會修改金控、銀行業兩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納入大股東與公司接觸、互動之三大原則,並報金管會備查。 三大原則包含:一、大股東如欲了解公司經營,應透過其法人董事為之;二、大股東建議案應由其法人董事在董事會上提出,並進行討論,禁止逕自介入決策;三、禁止大股東藉由獲悉公司的重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