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豐州律師於1991年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1994年開始擔任律師。於工作期間,基於對於刑事法律的興趣,又考取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刑事法學組),並於入學一年之後,申請至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分校法學院(Indiana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Bloomington)就讀,專研刑事訴訟程序,並於2003年取得博士學位。
因為長期研習刑事法律,劉豐州律師的專長自然包含辦理刑事案件,亦即擔任刑案被告的辯護人,或擔任犯罪被害人的告訴(發)代理人。在承辦的刑案類型中,又以與公務員相關或所謂白領經濟犯罪案件等重大刑案居多。除此之外,劉豐州律師亦承辦過相當多的民事事件,尤其是有關各類政府採購事件、工程事件、國家賠償事件的爭議,或與不動產相關或商務契約相關的爭議,因而也累積了豐富的民事訴訟及仲裁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