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8

規範催收行為 祭出討債守則

  金管會委員林忠正指出,目前經濟部商業司已經在擬定「公平債務催收法」希望訂定一套「討債守則」。未來銀行的信用卡與現金卡卡債、電信業的電話單欠款、公司倒帳產生的債務催收行為,都將受「公平債務催收法」拘束。由於目前銀行壞帳上升快速,許多銀行催收不成的違約客戶,被委託催收業者討債。然目前催收行業不在經濟部認定的產業類別,並無相關產業規範,因此產生業者良莠不齊情形。金管會與經濟部商業司並將鼓勵催收業者形成自律規範。目前已有十家業者加入「台灣金融機構債權同業公會」而金管會登記有案的業者超過五十家,主管機關希望業者進一步籌組同業公會,建立產業規範。目前台灣地區有三千億元的債務是委由催收業者處理,每年催收業能收回一百五十億元帳款,其中百分之九十是銀行卡債、車貸、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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