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6

隱瞞海砂屋 低價出售 屋主判刑

  台北一陳姓男子隱匿其所有之房屋為海砂屋之事實,而委託仲介業者低價出售,買主在付完款項後才從媒體得知買到海砂屋,因此一狀告上法院。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依詐欺罪判屋主徒刑四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兩名房屋仲介業者,亦分別被處拘役五十日、三十日,得易科罰金確定。

  一審時,法院採信陳姓男子說法,認其並無故意隱匿之意,判決三人均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院調查後發現,根據其他住戶的證詞,陳姓男子不但曾參與社區為海砂屋問題所召開的會議,還在會議上大聲發言;鄰居提醒他該不能賣時,其仍稱仲介公司說沒有關係,賣便宜點就好等語。
二審法院因此認定陳姓男子對於海砂屋早就知情,且曾與仲介人員討論過,逆轉改判有罪。判決更指責,陳姓男子為一己私利,刻意隱瞞海砂屋之事實,使買主傾畢生之積蓄購得危屋,造成他人財物之重大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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