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8

國稅局移轉訂價查核 明年擴大

財政部為鞏固稅基,自明年(民國105年)起,五區國稅局將擴大展開移轉訂價專案查核,特別針對申報利潤過低、子公司設在免稅天堂,或是全球集團企業總利潤為正數,但國內營利事業卻申報虧損的跨國企業,優先列為查核對象,呼籲企業誠實申報,以免被補稅帶罰。

移轉訂價係指跨國集團利用集團間關聯企業進行價格或盈餘安排的行為,目的在降低整體集團的稅負。北區國稅局表示,這樣的避稅模式在國際間極為常見,各國政府近年才會競相動用移轉訂價查核機制,防止該國的稅收變相減少。現財政部要求國稅局擴大對涉有移轉訂價嫌疑的跨國企業進行查稅,目的也在保住稅源。

北區國稅局指出,今年國稅局移轉訂價查核選案則已先行確定,北區國稅局共計選查15家跨國企業進行調查,已較往年多,明年將會再增加至50家,估計全台會有300家以上跨國集團要接受調查。

根據國稅局所訂選案原則,若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有下列8種情況之企業將優先列為被選查對象:

1、申報的毛利率、營業淨利率及純益率低於同業。
2、全球集團企業總利潤為正數,國內營業事業卻申報虧損,或申報利潤與集團其他企業比較顯著偏低。
3、連續3年度申報損益呈不規則鉅幅變動。
4、未依規定揭露關係人相互間交易資料,或未備妥移轉訂價報告或其他文據。
5、關係人間有形資產的移轉或使用、無形資產移轉或使用、服務提供、資金使用或其他交易,未收取對價或收付對價不合常規。
6、與設在免稅或低稅率國家或地區關係人業務往來,金額鉅大或交易頻繁。
7、與享有租稅優惠的關係人業務往來,金額鉅大或交易頻繁。
8、其他以不合常規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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