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9

行政院研擬開放Apple Pay等行動支付服務在我國使用之相關制度

蘋果公司(Apple Inc.)於2014年開始在美國等國家推出行動支付服務(以下稱Apple Pay),讓消費者能在實體和線上商店支付款項時,不需揭露信用卡號碼等資料,使用特定的蘋果行動裝置(例如 iPhone、Apple Watch、iPad),以每次交易時產生之代碼,取代真實的信用卡資料,保障消費者信用卡資料之安全。因此,Apple Pay需要一個代碼服務商,來協助產生每次交易時之代碼、驗證交易及監控代碼傳輸的過程。國際上目前Apple Pay等行動支付之代碼服務商,是由VISA、MasterCard等跨國卡片組織,擔任代碼服務商,或由發卡銀行自建系統提供代碼服務,在中國則是由中國銀聯負責提供代碼服務。

為與國際上推行已久之Apple Pay等行動支付服務接軌,行政院近期與相關單位及業者召開多次會議,討論Apple Pay等行動支付需要之代碼服務商,由國內機構(如台灣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或境外機構擔任代碼服務商,及如何加強消費者個人資料之保護。行政院預計在內閣總辭之前,決策有條件開放Apple Pay等行動支付服務在我國使用。
上一則 回列表頁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