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4

針對長榮颱風假爭議,民航局籲勞資理性協商

受尼莎颱風影響,長榮航空首次有500名空服員於桃園市宣布停班停課後,均在航班起飛時間5小時前,依公司規定請休天災假。然因長榮航空調度失靈,而臨時取消50航班,造成航班大亂。

依現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6條第1款規定:「六、天然災害發生時(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一)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時。」;又依同法第7條:「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本次事件之空服員皆依法向公司完成請假手續。

民航局表示,避免未來類似情況衝擊旅客權益,呼籲長榮航空勞資雙方能盡速回歸理性協商,以兼顧旅客權益與員工安全的值勤排班模式與應變作為。亦不排除與勞動部協商修訂「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針對交通運輸訂出工作彈性,未來遇有類似天候時,能在員工安全無虞狀況下,顧及旅客權益派飛。
上一則 回列表頁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