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新修正,已於9月2日實施
財政部將在8月31日發佈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同意保稅工廠可以生產非保稅產品,並將於9月2日開始實施。此一措施將使得保稅工廠競爭力提升,得選擇最有利課稅及生產方式。
保稅制度係指運抵國境的進口、轉口,以及其他受海關監管的貨物,在通關放行前,暫免或延緩課徵關稅的制度,其目的是要減輕產製廠商之稅負壓力。保稅貨物因未完成通關課稅手續,故徵稅與否須視該貨物決定進口或復出口而定最後如決定進口內銷即需予以課稅,如復出口則予以免稅。惟依現行規定,保稅工廠僅能進口保稅原料生產保稅產品,無法使用非保稅原料產製非保稅產品,因此保稅工廠與加工出口貨源區業者相較,競爭較為不利。
官員表示,近年來關稅稅率大幅下降,早期稅率可能達30%,如今工業產品的平均稅率約2%,高科技產品還能受到WTO會員國的資訊科技協定(ITA)零關稅之保護,惟在人工成本提高下,不少業者的競爭優勢不再,因此保稅區製造廠商對生非保稅產品的需求便不斷增加。
新規定通過後,業者可自行決定是否進口非保稅原料時先繳稅以生產非保稅產品,或製成成品後在繳稅,廠商得自由依據產能、需求調度,有助於廠商控制成本。所謂「非保稅商品」則定義為「保稅工廠使用自國外及保稅區,並已辦理報關完稅進口之原料、或向課稅區採購並取得載明營業稅應稅統一發票的原料所產製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