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9
央行抑制市場過熱措施:升息及選擇性信用管制
中央銀行理監事聯席會議99年6月24日發布決議,自99年6月25日起,調高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短期融通利率等三項各半碼(0.125個百分點),分別由年息1.25%、1.625%及3.5%調整為年息1.375%、1.75%及3.625%。
同時並發佈「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自99年6月25日起生效,針對已有房貸,還要辦第二套房貸(故首次購屋,或已有房子,但名下沒有房貸,想再貸款再買新房子者,不適用),且購屋地點座落台北市全區、及台北縣十個縣轄市(板橋、三重、中和、永和、新莊、新店、土城、蘆洲、樹林及汐止)的房貸客戶,限制措施包括:一、貸款成數最高七成;二、全面取消寬限期;三、嚴禁銀行利用修繕、週轉金等其他貸款名目,變相增加房貸貸款成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