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於今年(2019年)1月3日通過「外國人投資條例」及「華僑回國投資條例」修正草案,將簡化外國人投資審核程序,原則改採事後申報制,僅於以下四種型態仍維持事前核准制: 1. 投資達主管機關依投資行為、投資型態所定一定金額、價額或持股比例以上者; 2. 限制投資與禁止投資之業別項目者; 3. 投資人屬於外國政府或其相關實體者; 4. ...
司法院於108年1月11日公布大法官釋字第 774 號解釋,該案中聲請人凱撒金邸管理委員會等11人,主張其住家之公寓大廈與「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醫療專用區)(供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使用)案」之範圍,相距僅1.5公尺,前開都市計畫個別變更影響其權益而提起行政爭訟,經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114號判決認依司法院釋字第...
立法院於2018年12月28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本次修正最受關注部分乃是政府代拆相關條文之訂定,針對都更不同意戶,增訂預防爭議處理機制,亦即,將都市更新計畫與都市計畫相連結,都更計畫須先送至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審議通過後,再送地方政府「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查。上開審理過程中,若仍有爭議,須強制進行聽證程序,以化...
勞動基準法第84-1條經常被稱為「責任制」之條文,其規定特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工作,就工作時間、例假、女性夜間工作等範疇,得不受勞動基準法之相關法規限制,而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關此,勞動部於民國(下同)108年1月3日發出公告,預告訂定「核定事業單位僱用之每月工資達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監督管理人員符合勞動基準...
司法院於107年12月14日作出第771號解釋,認定繼承回復請求權與個別物上請求權係屬真正繼承人獨立且併存之權利。縱令繼承回復請求權於時效完成,真正繼承人亦不因此喪失其已合法取得之繼承權,真正繼承人仍得依民法相關規定排除侵害並請求返還。惟為兼顧法安定性,真正繼承人依民法第767條規定行使物上請求權時,仍應有民法第125條等時效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