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1

考試院通過軍公教18%改革方案

  考試院於十一月十日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並預定於十二月十六日實施。

  本方案之重點在於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之計算,考試院院會慎重考量各方意見並聽取各界不同看法,經表決採聯席審查會所提的甲案。甲案的內容是,以本俸(年功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年終工作獎金作為現職待遇(分母);以包括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存利息、年終慰問金為退休所得(分子),據以計算所得替代率。任職25年者,其上限百分比擬定為85%,其後每增1年,增加1個百分比,最高35年,其上限百分比為95%。但為使高低階職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適度衡平,本方案有關公務人員簡任第12職等以上主管人員及政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的上限百分比擬定為75%至80%,任職25年者上限百分比擬定為75%,其後每增一年,增加0.5個百分比,最高35年,上限百分比為80%。至於軍教部分,則請權責主管機關國防部、教育部參照考試院審議決定的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方案、退休所得替代率的上限百分比等原則與基準,分別依權責循程序決定後擇期同步實施。

  由於軍公教人員早年薪資待遇普遍較低,加上國庫困窘,為鼓勵軍公教人員在退休後不要將存款一次領走,而能留在國庫,一方面挹注國家建設所需財源,一方面確保退休後的生活,因此政府透過優惠利率方式鼓勵軍公教儲存退休金,卻也因此導致部分退休人員,在退休後每月領取的所得,比起上班時的薪資還要高,最高甚至達到一.四倍。為改正這不合理的現象,考試院遂進行這項退休所得合理化的改革措施。

  本方案正式實施後,對軍公教人員將有相當大的衝擊。未領有主管或專業加給的基層公務員受到的影響最大,高階文官的所得替代率上限雖有調低,仍使此政策無法免於「肥大官、瘦小吏」之譏。銓敘部長朱武獻則強調,公保養老給付的18%存款利率不變,只是調整存款額度,領取一次退休金的軍公教人員也不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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