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5

銀行證券 財富管理高門檻取消

  財富管理業務將不設高門檻!金管會委員會已於2005年7月7日討論銀行及證券從事財富管理應注意事項,由於銀行業者反應激烈,據了解原先預告的個人年收入150萬元,淨資產1千萬元的門檻將取消,改由銀行自己評估風險及進行客戶分類,辦法公佈後,銀行及券商要提出申請及執行計劃書,金管會15日內未表達意見,即自動核准。

  辦法定案後,各銀行、券商必須重新提出申請,並要附上業務執行、保護消費者、資訊揭露等計劃書、未來金管會就是要依此來檢視銀行及券商是否有確實執行相關計畫;至於結構債是否可在財富管理業務中銷售,官員則表示,這是下一階段要管理的問題,不在此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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