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2
《勞基法》修法草案:周休二日/工時40小時
勞動部日前完成《勞基法》周休二日修法草案,預計於月底前送行政院,目標為自後年起,尚未享有周休二日的340多萬名勞工,其法定工時將改為每周40小時,亦即周休二日;然而,每月加班上限將從46小時放寬到60小時。此外,勞動部也參考歐盟作法,明訂輪班制勞工換班時須給足11小時休息時間。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劉傳名表示,日前邀法務部、經濟部、國發會、地方政府、勞資機關代表及學者開會討論《勞基法》修法草案,初步訂出修法方向,除先前已提出的每周40小時工時等規劃,還增訂天災出勤須在7天內完成補休,輪班制勞工須給予11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等規定,原因是勞工一天中連同加班及一小時休息時間的總工時最高為13小時,以24小時扣除後,應有11小時充足休息;另外,每月加班上限要從現行46小時放寬到60小時,但也不排除僅放寬至54小時。草案將送法規會審查,盼月底前能送行政院,再送立法院審議,以便趕在後年實施。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則表示,勞動部的周休二日修法草案,雖將現在雙周84小時工時下降為每周40小時,但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放寬為60小時,勞工每年的實質工時並未減少,修法應該以調降實質工時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