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6

支付命令淪詐騙手法 朝野立委已提案修法

由於詐騙集團橫行,過去政府常宣導民眾接到詐騙電話或信件時不要理會,然而詐騙集團竟反過來利用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來當犯罪工具,民眾若不理會,恐將背上龐大的債務且救濟困難。對此,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與國民黨立委林國正於1月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朝野立委已經提案修法,將支付命令的法律效力限縮到等同本票一般,並強化債務人的救濟管道。

現行支付命令只要債權人敘明理由和積欠的金額寄到法院,法院無須調查內容是否屬實,也不須辯論,就可以核發支付命令寄給債務人;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必須在20天內提起異議,若未在期限內異議,該支付命令就會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民眾恐將背負債務並且被強制執行。被害人就算提再審,成功機率也相當低,立委林國正表示,過去6年來,每年平均核發43萬餘件支付命令,但因再審後而廢棄的支付命令每年平均僅2.2件,若民眾一旦未在20日內提出異議,救濟難度非常高,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現行支付命令的核發過於寬鬆,但效力卻太強。他舉例,詐騙集團只要連續寄發假公文,待當事人鬆懈後,再寄一張真的支付命令,往往就會被當成垃圾丟掉。這次提案修法的方向是要讓支付命令僅有執行力而不具既判力,只要債務人提起債權不存在之訴後,就能在提供確實擔保後聲請停止強制執行;此外,已核發的支付命令在2年的過渡期中,如發現證物是偽變造、債務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提出較有利益之證據、情形顯失公平或違法等情形,就能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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