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費案,法院裁定駁回北市之聲請暫停執行
台北市政府與中央健保局間關於一百零八億餘元之健保補助款費用,市府是否應給付之行政訴訟,案子目前仍在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而市府方面認為該訴訟尚未確定,而向法院提出暫停執行之假處分聲請。該聲請日前被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法院駁回之主要理由為行政處分原則上不因行政訴訟之進行而停止執行,除非原處分之執行將發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法院才可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而系爭健保費訴訟之標的為金錢給付,即便市府因原處分之執行將來受有損害,該損害亦為金錢損害而可回復,並無將發生難以回復之損害情事,因而駁回市府之聲請。
對於聲請暫停執行被駁回,市府還可繼續抗告,台北行政執行處已發函中央健保局,要求健保局在文到十日內函覆是否繼續執行,健保局如未表示意見,依法視為撤回強制執行,如健保局表示要執行,執行處將對市府相關財產繼續查封、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