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1

中國對國際海運企業開反壟斷罰單

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於2015年12月底時分別對智利、韓國、日本、挪威等國家之國際海運企業開罰,該等企業包含商船三井株式會社、日本東車輪船有限公司、川崎汽船株式會社、威克滾裝船務有限公司、華輪威爾森物流有限公司、智利南美輪船有限公司、智利航運滾裝船務有限公司等。中國此次開出之反壟斷罰單,總計高達4億人民幣。

就此情形,北京企業研究所所長表示,中國經濟正向歐美之市場經濟看齊。惟美國商會有著不同看法,其於2015年5月時曾表示中國之反壟斷法並非基於競爭或經濟之基本法則,實際上是受到中國政府政策目標之左右。

自2008年中國實施反壟斷法後,即接續有多家國際企業受調查並受罰,2015年2月中國對美國高通公司甚至開出高達9.75億美元之罰款,為目前為止最高之罰款。

而2015年12月底之開罰,中國實費時1年多進行調查,調查後,發改委認為部分國際海運企業,於往返中國、歐洲及北美之航線運輸費用方面,操縱價格,已構成壟斷行為,故依其反壟斷法之規定,予以開罰。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部份企業因主動報告與案情相關之重要證據,發改委認為符合反壟斷法之寬恕條款之規定,因而減輕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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