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0

上市公司法說會年年都得辦

證交所先前於2015年元月公告,國內上市公司應至少「每三年」召開一次法人說明會(下稱「法說會」),然而統計顯示有約3、400家上市公司尚未依規定辦過法說會,又因該規定將於今年底屆滿三年,必須趕於今年底前召開法說會,證交所為此也舉辦法說會實務研討會,邀請舉辦過法說會之企業提供經驗分享。

此外,證交所於2017年3月7日公告新制,要求上市公司從2018年起,「每年」都至少要在國內辦理一次法說會。

該新制主要是參酌國際加強資訊透明揭露之規範,而召開法說會除可適時向投資大眾說明營運績效及對未來產業前景的看法、傳達經營理念與企業價值,使股東或潛在投資人瞭解企業營運之發展外,也提供投資人表達意見或與公司雙向交流的機會,進而提升公司治理品質,並以保障股東權益。
上一則 回列表頁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