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0

公司法翻修之三大爭議,確定不列入修正草案

經濟部刻正研擬大舉翻修公司法,其中上市櫃公司最為關注之三大爭議內容:調降股東會出席門檻、改變董監選舉方式,以及電子投票優於委託書效力等,因金管會及部分上市櫃公司反彈聲浪大,已確定不列入修正草案,茲分述如下:

一、關於調降股東會出席門檻部分:

修法擬調降股東會出席門檻從現行法1/2改為1/3,但遭質疑此一修正將產生「沒有絕對多數」的股東會,只要掌握已發行股份總數超過1/3之股東,即可開會,反易引發股東會「雙包」之現象。因此暫不列入修正草案。

二、關於改變董監選舉方式部分:

修法擬從目前強制採行「累積投票制」改為「全額連記法」,對此,金管會官員表示,若董監改選改採全額連記法,大股東容易贏者全拿,不利小股東之權益,且過去曾開放全額連記法,結果有多家經營權爭議者採此改選方式引發爭議,之後又修法,如今沒必要走回頭路。

三、關於電子投票優於委託書效力部分:

依現行公司法之規定,股東若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出席後,擬改為電子投票,須先撤銷委託,但修法後,股東將直接以電子投票為主,不須另撤銷委託,但論者質疑此舉恐造成投票股權不穩定,也易造成股東投票意向混亂而濫用股權。因此暫不列入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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