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於2025年12月11日發布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下稱股務處理準則)修正草案之法規預告,並於金管會網站刊登相關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現行股務處理準則第44條之11第一項、第二項對於公開發行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有較嚴格之限制,需符合特定條件,如股東會無董事、監察人選舉、解任之議案始得為之,且無因應天災、事變之解方,恐因此影響公司運作。
為使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發生時股東會亦能順利進行,本次股務處理準則修正草案於第44條之11增訂第三項:「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經經濟部公告公司於一定期間內,以視訊股東會及視訊輔助股東會方式開會者,得不受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及前項規定之限制。」惟應注意,縱有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且經經濟部公告,仍應依股務處理準則第44條之9第三項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且該股東會無股務處理準則第44條之11第一項第三款所列議案時,始能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
相關資訊可參考金管會證期局網站如下:
金管會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放寬公開發行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之限制條件,以利股東會順利進行,並進行法規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