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公司法金管會版草案出爐
研議十餘年之「融資公司法」草案原由經濟部主管並負責研擬草案條文,後改由金管會管轄。今年8月底,金管會版之「融資公司法」草案終於出爐,預計將於9月初報至行政院,於9月底送立法院審議。
金管會版「融資公司法」草案與經濟部版草案之差別主要在於調降個人融資利率上限;原經濟部版草案無論個人或企業融資利率上限皆排除民法限制而定為百分之三十,金管會版則將個人利率上限部分調降為百分之二十,回歸民法之規定,但企業融資部分則仍維持百分之三十。在融資公司資本額方面,經濟部原預擬包括「融資公司最低實收資本額標準」等19項「融資公司法」子法規,在設立之資金門檻方面,規定融資公司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億元,如兼營保證業務者,則須達新台幣10億;金管會官員則僅表示,「融資公司法」草案中不會明訂資本額限制,但實務執行上將會以業務差異性為區隔,而適用高低不等之資本額限制,且融資公司法將採高度管理,需有一定規模之資本額才納入管理範圍。另外,金管會版草案也刪除了原經濟部草案要求融資公司須成立工會之規定,刪除理由為人民團體法已有「業必歸會」之明文規定。
各界一直殷切期盼融資公司法草案能儘速通過,以導正融資公司之經營並避免其進行暴力討債,製造社會問題;金管會版「融資公司法」草案之出爐,為地下錢莊納入正軌管理帶來一線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