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0

美國專利法趨嚴 台灣廠商申請成本將增加

  未來業者要在美國取得專利,難度將提高。為了消化高達70萬件的專利申請積案,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修法提高專利申請門檻及難度,專利核准率也逐年降低,今年10月底為52%,創下歷年新低。

  美國以往對於專利准許之認定,採取發明主義,核准較為寬鬆,目前已經累積了龐大的申請積案,約有70萬件待審理的專利申請案件。美國專利局日前修訂專利法施行細則,有兩項重大修正,一是新增業者申請專利項數之限制,其中獨立項不得超過5個、附屬項不得超過25個。其次,過去申請案可以「連續案」的規定,原來一件申請案可一分為二,未來分割次數將有3次的上限。

  美國近年來在核准率及錯誤率方面之認定,逐漸趨向嚴格,2000年之專利核准率為70%,2006年時已降至54%,2007年10月底已降至52%,創下新低紀錄。

  不過在美國專利局11月1日實施新規範的前一天,遭到發明人提告,目前維吉尼亞州法院已經下了禁制令,等待釐清美國專利局是否違反行政程序,最快將在2008年第1季有一審裁定出爐。但法界人士認為,美國專利局執行新規則的機率仍偏高。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提醒台灣業者,美國專利法修訂規則,衝擊最大的應是美國專利律師,但專利申請書之撰寫將更複雜費時,費用將可能轉嫁到申請人,使申請成本因此增加,未來業者在申請專利前,應做好審慎評估後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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