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私募基金入股三要件
針對私募基金入股台灣企業及銀行,金管會主委胡勝正於十月五日提出「資訊必須透明」、「融資比重不得逾入股金額的百分之六十」,以及「技術不得流失、員工權益必須獲得保障」三項審查條件。
由於銀行對私募基金併購的過渡性融資擔保品就包含標的公司股票,故風險評估較接近股票融資,融資比率不宜過高,且必須以市價或者是市價與交易價較低者來計算貸款金額。為了避免過高的財務槓桿,私募基金融資的金額不得逾入股基準日前後一段時間股票平均價格的六成,亦即不得逾當初計算平均價格的百分之六十。目前私募基金大概都會有百分之四十是自有資金。至於銀行借款給私募基金作為入股台灣企業之融資,就要自行審視授信風險。私募基金除了以入股企業的股票為擔保品外,一般通常還會提供其他資產擔保,金管會並不會干預本國銀行融資給私募基金。
至於私募基金中是否有「假外資」及「陸資」之問題,胡勝正表示,金管會也會仔細詢問。由於私募基金有許多都是國際上知名者,「不會說假話,若被發現就損害其聲譽。」而且,這些私募基金入股銀行或企業都有閉鎖期,一定會等獲利再出脫,不會隨便就走人。
胡勝正上任金管會主委後,金管會一改先前日月光等案件對私募基金所持之謹慎態度。胡勝正強調:「金管會主要看私募基金對台灣經濟等層面的影響。」尤其對於問題金融機構,胡勝正說:「歡迎好的私募基金提供資金協助。」最近金管會開放的態度可見於橡樹收購復盛、SAC入股萬泰銀、凱雷入股大眾銀、隆力入股安泰銀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