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專利法,公聽會三月起跑
為健全國內智財法制,經濟部將陸續展開相關法令之修法工程,其中又以專利法之修法幅度最鉅,需要修增訂法條之數量超過百分之五十。
今年度修法公聽會之三大重點,分別為實務審查、專利侵權條文及配合法務部成立智慧財產法院,所進行簡併行政救濟程序。又基於修法事涉權利人保護及智財環境健全度,工程浩大,智慧局官員估計每項議題至少會辦三場以上公聽會。
其中專利實務審查公聽會將率先展開,官員指出,主要係針對專利代理人在專利實務執行時,繳費、補充修正的時間,及核准專利權前後的修正要件等,條文數預計多達近四十條。
待審查面公聽作業告一段落後,專利侵權面之條文修正作業,始將接續上場。至於修正內容,則包含侵權後之法定損害賠償額、強制授權等,因前開條文修正部份影響產業甚鉅,預料有眾多產業界人士亦將參與公聽會之討論。
其中,關於擬新增訂之「侵權後之法定損害賠償額」,即是著眼於過去侵權案件發生時,權利人必須舉證侵權者有故意行為,始有可能獲得損害賠償,或獲得法官酌定損害額以上之賠償;未來修法後,只要有侵權行為,侵權者即須負損害賠償責任,權利人無須負舉證責任,以減少權利人於侵權案件中之舉證負擔,並避免因不同法官審理,導致損害賠償金之酌定數額差異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