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4

華映認罪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

美國司法部97年11月12日宣布,南韓的LGD、台灣的華映與日本的夏普公司已對操控LCD面板價格,涉嫌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的相關調查認罪,將共同支付5.85億美元的罰款。其中LG的罰款最高,將支付4億元,華映支付6,500萬元,夏普則支付1.2億美元。

美國司法部助理檢查總長Thomas Barnett指出,LGD及華映等公司在2001至2006年間曾多次舉行會議,訂定顯示器、筆記型電腦及液晶電視用面板價格。夏普則自2001年4月至2006年12月之間,與不具名供應商共同壟斷價格。Thomas Barnett亦表示,歐洲和亞洲反托拉斯當局也正在調查TFT-LCD市場,而除華映外,還不能證明其它台灣面板廠完全無事。

對於遭罰6500萬美元,華映表示,過去在美國就有一些專利訴訟,因此公司每個月都會固定提撥相當的法律費用準備金,而這筆6,500萬美元的支出會由準備金支付,並不會對華映財務及業務產生重大影響。

不過上述認罪的三家公司,可能會有一家因為轉作所謂「污點證人」而減免處罰。這是考量類似反托拉斯法案件常常欠缺具體證據,而有「犯行明確,蒐證不易」的困境。是「污點證人」對於此等案件處理上,有實際的幫助。目前這位「污點證人」尚未浮出檯面。

其他同受調查的台灣廠商奇美電表示,會持續配合美國司法部的調查,並等待最後的調查結果。友達則指出,目前案子仍在司法程序,不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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