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24

銀行轉設的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公司 即將走入歷史

銀行保險已成為壽險業最重要的通路,金管會研擬對銀行保險將改採「一條鞭」管理,亦即若銀行要在其營業處所(即各分行)銷售保單,必須設立保經部或保代部,所有行員登錄在銀行名下,且在分行設置專區行銷,過程如有瑕疵、不實,將由銀行直接負責;另外,為了讓銀行有時間調整,金管會也將訂定「落日條款」,以減緩對銀行業造成的衝擊!

銀行目前主要是透過轉投資設立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使所有行員都登記在保經、保代公司之名下,卻在各分行櫃台銷售保單,使得民眾誤以為自己在銀行櫃檯所購買的短年期儲蓄險、連動債保單等等,都是銀行的定存商品,產生銷售糾紛時,卻只能由資本額只有300萬左右的保代公司負責,對於消費者的保護顯有不足。

金管會目前正在檢討「保險經紀人、代理人管理規則」,以逐步強化對保險經紀人、代理人的管理,銀行轉投資的保經、保代公司約有37家,目前屬於低度管理行業,未來若納入銀行體系內,一旦保經部、保代部銷售上有任何瑕疵,銀行將負起連帶責任,金管會將以內稽內控疏失為由處分銀行。

此外,金管會進一步指出,將來銀行若設立保代部,即係以代表某家保險公司之立場進行銷售行為,故以代理一家保險公司為限;若設立保經部,即是代表消費者選擇最適合的保單,當然不以一家保險公司為限,但與各保險公司只能簽定往來契約,佣金會比保代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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