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6
TDR發行鬆綁,吸引企業掛牌
金管會正研議放寬TDR發行條件,考慮開放總括申報機制,「一定期間內可以多次發行」,相對於目前TDR的發行是採取「一次申請、一次發行」,未來若採總括申報機制,將可「總括申報、分次發行」,不必逐案申請對企業來說,可加快TDR上市時程,企業籌資更便利,吸引更多台商及外資企業來台第二上市之意願。
此外,TDR的發行人未來只要在總申報額度內增發TDR,不必再逐筆申請核准,供給面將迅速補充,有助降低目前TDR來台上市熱潮,使價格較原股溢價差過大的異象。
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國內只有債券發行可以採取總括申報,TDR這類股權只有美國等少數國家採行類似方法發行,這項制度建立必須搭配相關配套措施,並應洽中央銀行同意。
所謂配套包括公司提出的籌資計畫可行性評估等,官員指出「一次申請、一次發行」的籌資計畫相對單純,採總括申報後可能要一併審查兩年內的籌資計畫,因此可行性評估會更重要。
官員另舉例指出,例如台電的電源開發計畫是延續性的籌資,只是分階段執行;但如果企業提出的總括申報方式,每個籌資計畫都是分開獨立的案件,審核時可能就要多考量。
近期台商掀起回台發行TDR熱潮,證交所董事長薛琦說,年底前還會有六家發行TDR,今年新上市TDR預估將達十家;還有兩家泰資、一家星資等「純外資」會來台發行TDR,接著也會有香港外資企業來台發行TDR。他並預期明年TDR上市家數可達20家,比今年成長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