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9
家樂福「天天都便宜」廣告不實,重罰444萬元確定
家樂福「天天都便宜」等廣告,遭民眾檢舉廣告不實,經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證屬實,重罰家樂福新台幣四百四十四萬元,家樂福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家樂福敗訴定讞。
此案係因有民眾於家樂福彰化店購物後,發現其他賣場就同一商品之售價較低,於是向家樂福辦理退還差價,然卻發現家樂福於五天後才調降該商品售價,並非如廣告所說「天天都便宜」、「只要發現價差,絕對不惜犧牲成本立即調降,隨時掌握最低價格」,遂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派員持商品型錄,分別就家樂福、全聯、大潤發等量販店,於彰化、高雄和台北天母等地,對部分商品抽樣進行訪價,發現家樂福確有部分商品售價高於其他量販店之情形,也未如廣告所稱,只要發現價差,「立即調降」、「絕對於第一時間內降價」之作法。 家樂福雖表示內部調降價格須有一定的程序和時間,有可能是各店查價結果並未發現價差,或是未將查價結果彙整到總公司,才有未立即調降價格之情形,絕無廣告不實之意圖。然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仍認為,內部管理因素不得作為無法實現廣告內容的藉口,是家樂福「天天都便宜」等廣告確有虛偽不實等情,爰對家樂福裁罰新台幣四百四十四萬元。
家樂福不服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上開裁罰,爰提起行政救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家樂福於發現商品訂價較高後,係每週而非每天調降價格,與廣告宣稱「天天都便宜」不符,業於日前判決家樂福敗訴確定。家樂福雖表示尊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惟收受判決書後仍會內部研議是否提起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