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7
順應環保減碳新潮流,購買油氣車將可省2.5萬
財政部提出之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修正草案,業於民國98年11月26日經行政院第3172次院會審查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未來審議通過後,於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生效日起5年內,若民眾購買油氣雙燃料車,並完成登記者,每輛將可定額減徵新台幣25,000元的貨物稅,估計將可有效刺激購車民眾,選擇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之油氣雙燃料車。
目前國內汽車使用的燃料仍以汽油、柴油為主,導致二氧化碳排放量較高,造成空氣汙染。因此,行政院環保署提出「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藉由每輛節省新台幣25,000元貨物稅之方式,期望能有效鼓勵民眾購買以使用液化石油氣為主要燃料之油氣雙燃料車,並可促使汽車業自行開發或引進相關車種,以減少空氣汙染物及二氧化碳排放量,並振興台灣的汽車產業,達到節能減碳及促進汽車消費之雙向效益。
行政院預估,藉由此次修法,預估5年內將會有5,200輛汽車受惠,也就是將促使新增5,200輛油氣雙燃料車的銷售。然而,國庫也將因此少了新台幣1億3,600萬元的稅收。
財政部指出,未來將積極與立法委員溝通說明,並請其支持修正內容,俾利修正條文早日通過施行。另外,環保署並表示,希望在民國101年之前,讓全台灣的油氣雙燃料車突破15萬輛,以順利達成節能減碳及環境永續之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