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8
複委託買賣大陸香港股票,預計99年1月解禁
所謂複委託,係「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之簡稱,指投資人委託國內證券商複委託國外證券商購買國外有價證券。就此業務,我國定有「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金管會前於96年間明令國內證券商不得接受投資人委託以複委託方式買賣紅籌股,當時國內投資人只能藉由購買投信發行之中國概念基金,間接投資香港及大陸股市。金管會及陸委會日前已經雙雙批准國內券商接受投資人以複委託方式下單投資紅籌股、陸股及中國相關ETF,預計等99年1月行政院回覆金管會後,即可解禁開放。
如今重新開放國內證券商以複委託方式,接受國內投資人下單買賣紅籌股、陸股及中國相關ETF,國內投資人不必等到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生效,就可以直接投資香港及大陸股市,搭上中國經濟成長及上海世博的順風車,參與陸股行情走揚的利益。但是關於大陸國企股,也就是H股的部分,則不在此次金管會的放行名單中。國內投資人如果想在台灣直接購買H股,估計可能要再等一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