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8
四港商打行政訴訟 全都吃敗仗
四大知名連鎖平價服飾 HANG TEN 、 GIORDANO 、 bossini 、 BaLeNo 所屬的港商漢登、捷時、捷領、銀鯨公司,遭國稅局認定逃漏營業稅,四港商須補稅及罰鍰共五億二千九百多萬元;四港商雖都向行政法院打官司救濟,但皆敗訴。其中漢登( HANG TEN )、捷時( GIORDANO )敗訴定讞,捷時雖提起再審,但仍敗訴;捷領( bossini )、銀鯨( BaLeNo )經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但仍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國稅局主張四港商報繳營業稅時,因四港商本質上是租店面自售服飾,與各家合作店之間不是買賣關係,而是房客與房東之間的租賃關係,故四港商應依營業總額直接開發票給消費者,也就是說例如漢登等公司賣了一件一百元的HANG TEN衣服,應該以漢登名義開一張一百元的發票給消費者,支付廿元的租金給合作店時,從合作店取得廿元的租金發票,用來扣抵銷售額;但四港商實際作法是由合作店(門市)開發票給消費者,四港商沒開發票,四港商只開出八十元的發票(自行扣除廿元給合作店的租金),用來列報營業稅,故稅局認定四港商給付店家(房東)的錢漏未開發票,應補繳,再處以三倍的罰鍰。
行政法院認為,四港商與各家合作店家簽訂的是租賃契約,給店家的是租金,這和加盟店、百貨專櫃方式不同,四港商任意將營業稅的納稅主體改變或轉移,造成國庫短漏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