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6

面板廠商 在美被控觸犯反托拉斯法

反托拉斯法是美國為了避免企業壟斷市場而於1890年通過的一項法案,全名為休曼反托拉斯法案(Sherman Antitrust Act)。其目的之一在於防止某一個市場長期被同一家公司所壟斷、造成消費者無從選擇之局面。透過此項法案,將能保障消費者藉由競爭市場獲取價格合理之商品。

2006年起,美國司法部,開始與日本、韓國及歐洲之反壟斷部門合作,針對全球LCD廠商涉嫌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展開價格操縱調查,華映、奇美電、彩晶均遭罰鉅款,華映、奇美電高階主管甚至還入監服刑,友達選擇力爭到底,主動赴美國澄清,但該公司3位重要高階主管(包括副董事長陳炫彬、總經理陳來助、關係企業佳士達總經理熊暉)因此遭到美方留置並限制離境。

檢察官指控,友達光電在2001年至2006年間涉嫌共謀操縱遍及全球市場之LCD價格,並指出友達幹部與競爭同業在台北旅館、餐廳及咖啡館等場合會面,商議操縱LCD價格及執行操縱價格之協議,與會者同時分享LCD生產、出貨、供給與需求等資訊。明基友達集團董事長李焜耀表示,「友達本來就沒有錯,沒有錯為何要認罪?面板價格是我們能夠操控的嗎?」為了不影響企業運營,友達光電已經啟動內部代理人制度,強調公司運作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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