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3
Facebook 將取得「face」商標權
全球最大社群網站Facebook目前只須提交「使用聲明」和繳交費用,即可取得「face」此字之商標權。
Facebook早於2005年申請「face」之商標權,經過公眾異議階段,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已將核准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寄給Facebook,Facebook只要在6個月內提交該商標的各項服務使用聲明(SOU),表示該公司有意在其產品上使用該商標,並於3個月內繳交領證費(issue fee)後,便可正式取得「face」的商標權。
一旦Facebook完成申請程序,並註明為商業使用後,美國專利商標局便會允許Facebook把「face」這個字的商標權運用於線上聊天室、電子布告欄等以電腦用戶為主的社交服務範疇。
如果Facebook順利將「face」註冊爲商標,包括Think電腦公司開發之行動付費應用程式FaceCash,以及蘋果電腦公司的商標FaceTime,都可能在Facebook取得「face」的商標權後,都有可能受到影響。據全世界最大的域名登記商GoDaddy.com表示,旗下有5.3萬個包含「face」的域名,而估計網上共有近8.9萬個.com網站包含「face」此字。
此外,Facebook也已對使用「book」此字之網站發動法律戰。Facebook今年8月控告新創的教師社群網站Teachbook.com侵害商標,另在今年8月也成功迫使旅遊網站Placebook更名,改為TripTr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