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會利用網路與網友交換、贈送或販買棉花棒、耳溫槍或束腹帶等用品,卻不知道這些商品都屬醫療用品,以網路交換醫療器材恐因違反藥事法第27條而遭處3萬至15萬元的罰鍰。
據台北市衛生局統計資料,今年1月至5月期間,台北市衛生局已接獲1507件檢舉「以網路交換醫療器材」之案件,其中有13件企業或個人經衛生局約談調查後,確認因違反藥事法第27條之規定而處以3萬至15萬元不等之罰鍰,罰鍰金額共計81萬5千元。
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技正沈美俐表示,這些遭開罰之個人或企業,都是幫公司販售的網友,如果民眾係因不了解法令或初犯,多會進行行政指導,而不會立即開罰。
然而,此不能透過網路交換或販售棉花棒、耳溫槍、OK繃或束腹帶等低風險醫療器材之規定已引起不少民眾的反彈,認為法令不合時宜,但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署認為,未來是否針對低風險醫療器材開放網路交換或販售,仍應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