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3

不動產未來將一律以「成本」列帳,嚴重影響壽險業

金管會針對IFRS會計新制之不動產列帳方式作出重大決議,金融、產業不動產未來將一律採成本列帳。

金管會規畫接軌IFRS(國際會計準則)之會計新制後,各產業所持之不動產將以成本列帳,保險業爭取的「除外條款」宣告落空,預期將嚴重影響國內壽險公司(含:以壽險為主體之金控公司,如新光金、國泰金等金控公司)之獲利表現。

金管會於5月30日針對IFRS之不動產列帳方式作出重大決議,表示所有產業帳上不動產,未來將一律以成本列帳,不得將不動產之增值利益計入股東權益,此不但可維持我國資本市場之長期穩健,亦能符合會計之國際接軌原則。而由於壽險業者投資不動產金額可觀,約兩千多億元之不動產增值利益可能因此歸零,無法計入淨值,將嚴重影響金融業、壽險業之獲利。

但金管會亦同時表示,主管機關目前立場是先「觀察幾年」,一旦確定我國不動產鑑價制度成效浮現,公司不動產價值也不會波動過大時,或許會考慮改回用市價列帳。

至於壽險公會方面,則持續召集業者凝聚對不動產列帳共識,希望能扭轉金管會決定。目前希望2012年元旦開帳日後,投資用不動產先以公允價值(市價)列帳,之後每年再以「成本」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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