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1

未於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揭露「車道」屬於公設 瓏山林遭公平會開罰1000萬

建商瓏山林公司位於新北市汐止之建案「瓏山林長堤」,因未於預售屋買賣契約註明「車道」屬於公共設施,直到交屋時止,始將「車道」納入交屋之範圍,致買受人之權狀登記坪數增加超過1%而應補足該部分之價款,經部分買受人向公平會檢舉,公平會經調查後,裁罰瓏山林100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瓏山林公司對「車道屬於公共設施」(公設持分)之重要交易資訊,未於締約時載明於預售屋買賣契約,而係於交屋時方列入交屋範圍並據以要求買受人補足價款,核屬刻意隱匿重要交易資訊之行為。

對此,瓏山林公司則表示,此係為避免車道持分僅由有車位之住戶分擔,渠等可能阻撓其他無車位住戶進入車道,導致日後就車道之維修發生困難,遂將「車道」登記為全體住戶共有,具有正當理由,並非故意隱匿交易資訊,惟在新版不動產買賣契約公佈施行並要求須清楚列出公設持分後,日後應可避免此類糾紛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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