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6
6-9月奢侈稅收3.77億,小客車成課徵之主要對象
自民國100年6月1日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開始課徵奢侈稅後,並未產生預期抑制奢侈消費之效果。尤其在自小客車方面,稅後售價新台幣(下同)300萬元以上小客車之進口數量,除首月數量較少外,平均單月進口量都逾350輛。對此財政部關稅總局表示,至9月8日止,已有959輛進口高價小汽車課徴奢侈稅,占奢侈稅收入99%以上,進口高價小汽車儼然成為奢侈稅課徵之主要對象。
此外關稅總局表示,有部分汽車貿易商為規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7條所定10%之稅率,在向海關申報時出現提出偽造、變造或不實之發票或漏報配件價格等情事,若經查獲,將依海關緝私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罰,請勿心存僥倖。
至於其他特種貨物方面,遊艇、飛機、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等至今仍未有課徵案件,每件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之家具則有7件,山貓毛皮草則有1件,課徵稅額共計75.3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