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3

台日今年5月試行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計畫

智慧財產局於民國(下同)98年1月1日試行「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計畫(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簡稱AEP)」以及於100年9月1日與美國合作實施「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試行計畫(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簡稱PPH)」後,近日又與日本簽訂PPH計畫,預計於今年5月上路。

據悉台日雙方為兩國PPH計畫,已至少協商逾半年,終於在101年4月11日由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與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共同簽署「台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備忘錄」,並對外宣布台日PPH於今年5月1日上路。

智慧財產局表示,依照該計畫之內容,我國專利申請人倘若在台灣與日本都針對同一申請案請求審查,只要該專利申請案在日本進入實審,就可以據此向我國智慧財產局要求加速審查,並要求智慧財產局於6個月內為審查決定;若在日本已經取得專利權者,申請人更可要求智慧財產局在1.1個月內為審查決定。

智慧財產局進一步表示,若申請人於台灣提出申請後,在1個月內向日本提出申請,最快可望在1年內取得專利權,此遠較現行台灣平均41個月之審查期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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