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資產管理公司」專為卡債族設計,最快下週上路
由台灣金管會政策指導成立之陽光資產管理公司(AMC),主要係處理於今年1月31日前,積欠卡債超過六個月以上之低收入戶、失業者且沒有財產之卡債族問題,符合資格之卡債族加入陽光資產管理公司後,在未具有具體還款能力前,陽光資產管理公司只保管債權,不做催收,讓無還款能力之卡債族可以暫緩一口氣。
金管會為解決日益嚴重之卡債問題,指導成立陽光AMC,由債權銀行以債入股,收納不良債權。目前,八大發卡銀行包括中信、台新、中華、玉山、大眾、聯邦、國泰世華及萬泰等皆已完成債權轉移簽約,但因總計債權金額不到40億元,金管會要求外銀、信合社及信用卡公司均加入,因此,陽光AMC預計最快下週才能開始運作。
但金管會委員林忠正表示,並非所有卡債族皆可加入陽光AMC,必須領有內政部核定補助之低收入戶、請領勞委會失業補助者才能申請加入,預估人數約在2萬多人至3萬人。陽光AMC最快在4月份會主動與符合資格之卡債族聯絡債權轉移,並請卡債族提供資料以建檔。另為避免卡債族加入陽光AMC後即抱持駝鳥心態,不願努力改善經濟狀況,未來陽光AMC不排除藉由降低本金方式,鼓勵卡債族償還部分本金,以重建卡債族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