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4

金管會研擬對保險業增加「立即糾正措施」

金管會針對目前有些壽險公司之淨值為負,但仍繼續經營保險業之情形,認為應比照銀行法第44條、第44條之1以及第44條之2之規定增訂「立即糾正措施」。所謂立即糾正措施(Prompt Corrective Action, PCA)即為金融機構財務及業務惡化導致對存款人與債權人權益造成有損害之虞時,主管機關得介入干預之機制。

現行保險法第149條雖有保險業若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得為限制營業或資金運用範圍、停售部分保單或命其增資等處分之規定,但並未就資本適足率之不同,進行分級監理。未來修法如欲參考銀行法之規定增訂「立即糾正措施」,亦應一併就資本適足率之不同而訂立不同之監理方式,以加強保險業之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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