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5

勞基法擬擴大適用對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日前研議擴大勞動基準法適用之職業類別,最快於今年底即可將原遭排除適用之農民團體、大廈管理委員會雇用人員、私校編制外職員及受雇律師等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

自1984年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分階段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至今雖已有790萬人適用勞動基準法,但仍有9大類工作(約30萬名)勞工遭排除適用,而無法享受勞動基準法有關基本工資、工時、特休假及勞工退休金等保障。因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近日檢討勞動基準法適用之對象,決議先將農民團體、大廈管理委員會雇用人員、私校編制外職員及受雇律師等4大類工作,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預計4萬餘勞工將因此受惠。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亦指出,於此次擴大適用後,仍會持續與家事服務工(以外籍看護工為主)、受僱醫師、小吃攤、職業運動員、國外駐台機構等職類相關勞資團體溝通,以期日後上開職類亦能全數納入勞動基準法之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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