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5

「創櫃版」扶植微型創新企業發展

「創櫃版」扶植微型創新企業發展 為扶植微型創新企業發展,櫃買中心在主管機關支持下,將於102年底前完成籌設「創櫃板」。「創櫃板」主要係取其「創意櫃檯」之意涵為命名,目的在提供具創新、創意構想之非公開發行微型企業「創業輔導籌資機制」,提供「股權籌資」功能,但不具交易功能。創櫃板對企業之助益包括「免辦理公開發行」、「享有免費輔導」、「籌資成本低」及「擴大營運規模提升知名度」。<br /> <br /> 櫃買中心增訂「創櫃板管理辦法」,對於具有創新創意潛力且(1)資本額未逾新臺幣5仟萬元的公司或(2)取具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縣(市)以上層級政府、國家實驗研究院、工業技術研究院、商業發展研究院、資訊工業策進會或其他經認可推薦單位之推薦函者,其資本額則不受限,皆可申請登錄「創櫃版」。申請登錄後,櫃買中心分2階段進行輔導,第1階段就創新創意審查,第2階段進入輔導成效暨籌資計劃審查。<br /> <br /> 因登錄「創櫃板」公司屬「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不適用「證券交易法」、「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為保護投資人,「非專業投資人」近1年內透過「創櫃板」對所有創櫃板公司投資認購,限制累計不得超過6萬元,且認購「創櫃板」股票前須簽署風險預告書,但「專業投資人」則不受此限制;「專業投資人」係指「國內外之銀行、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信託業、期貨商、期貨服務事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機構。」另外,公司透過「創櫃板」最近1年內增資股本累計不得逾1500萬元,但登錄創櫃板時取得推薦單位推薦函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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