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0
經濟部研擬員工分紅配股恢復面額課稅
為協助產業轉型升級和企業留才攬才,經濟部內部現正研擬重新檢討員工分紅費用化及相關稅制規定,協助企業將人才留在台灣、避免人才外流。據了解,經濟部目前最可能之作法,是引用過去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精神,透過修改現行的產業創新條例,讓分紅配股從目前市價課稅改為以面額計算個人綜合所得稅。
我國自2008年起實施員工分紅費用化,自此之後,公司分紅配股從原本列為盈餘分派改列為費用,降低企業分紅配股意願。除此之外,隨著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在2009年底落日,員工所拿分紅配股從原本以面額課稅改為市值課稅,也大大降低配股誘因。聯發科即曾對外表示,自從員工分紅配股按實價課稅方案上路以來,使得員工配股與配發現金是一樣的,讓員工配股的意義喪失,因此聯發科已取消員工配股的措施,但若未來制度有所調整,聯發科可能會恢復配發員工股票分紅的作法。
對此,財政部則似乎採取保留立場,其認為企業提供員工的分紅配股,實質就是薪資獎酬的性質,所以如果薪資每一塊錢都要課稅,分紅配股為何只需就面額繳稅?財政部質疑此項政策似為不符租稅公平的做法。
經濟部工業局長吳明機則表示,依照目前統計,若放寬分紅課稅條件,對國內稅收實際的影響不大,在目前兩稅合一架構下,有一定的機制可以回收減少的稅收。此外,過去員工分紅配股被外界認為獨厚科技業,但傳統產業因應產業升級也需要吸引高階技術人才,其分紅方式此次也會一併納入檢討。